2020影響台灣深遠的五個法律大事件

2020影響台灣深遠的五個法律大事件

一、通姦不再有刑事責任
2020年5月29日大法官會議做出釋字第791號解釋,《刑法》第239條通姦罪,違憲;《刑事訴訟法》第239條但書則因違反平等權,也違憲,通姦不再有刑事責任。

但飽受婚姻磨難的你/妳,請不要灰心,面對背叛者,還是有方法的。

二、18歲就「成年」啦
2020年12月25日立法院三讀通過《民法》部分條文修正案,成年年齡從20歲下修至18歲,2023年1月施行。

其實,依《刑法》規定,滿18歲要負起完全的刑事責任,犯罪不能因為年齡而不罰或減刑,但現行《民法》規定,滿20歲才具有完全行為能力,似乎有矛盾。加上多數國家的成年年齡訂在「18歲」,所以促成這次修法。

三、火車殺警案
2019年7月3日患有思覺失調的鄭再由搭火車,票種不符卻拒絕補票,而殺害前來協助的警員李承翰,一審法院參考醫院的精神鑑定報告,判決他無罪,監護5年,引起廣大的社會輿論。

火車殺警案也揭開長期被忽視的議題,犯罪行為時有精神障礙,導致無法辨識行為,「不罰」是否妥當?

以及患有精神疾病的犯人,監護期間最多「五年」的規定,沒有考量到五年後犯人仍然未痊癒的情形,是否需要修法?此案引起法務部推動《刑法》保安處分修法草案,朝向檢察官認為有必要時,可以聲請延長犯人監護期間的方向修法。

四、你也可能成為「法官」
2020年7月22日立法院三讀通過《國民法官法》,2023年1月1日施行。

五、同性婚登記上路週年
2019年5月17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同婚專法「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」。

轉眼間,同性婚登記已經上路超過一年了,根據內政部統計,截至2020年5月22日止,全國完成同性結婚登記對數共4021對,其中女性2773對(69%),男性1248對(31%)。

資訊來源:
https://www.thenewslens.com